一、复试原则
复试是对经过初试达到复试条件的考生进行的复查性考试,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能力。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科学选拔。
二、复试形式
将采用网络远程形式进行复试,具体安排将通过邮件发送(QQ邮箱可能会出现拦截邮件的问题,可在垃圾邮件中查找或联系招生办)。
三、复试内容
内容主要包括:报告(PPT);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知识考查;综合素质考核。
1.报告时间:3分钟/人;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简历、本科阶段的学习情况或工作期间从事科研活动的情况(学习成绩、科研实践环节以及工作业绩等)。
2.英语听力和口语主要测试考生听写能力与口语表达能力的实际水平,包括少量专业英语。
3.专业知识主要考查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扎实程度(包括对所报考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表达能力;科研兴趣;科研能力与创新潜质。
4.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以往的学习成绩和表现、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以及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团队精神和其他潜质、特长。
四、复试时间
3月24日、3月25日(分组情况及相关安排将通过邮件通知)。
五、复试材料
1.网络远程复试时将查验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并须出示考生本人签字的《考生诚信承诺书》(下载),请提前准备。
2.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整理,并合并到一个PDF文件中,于3月21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yjsb@iccas.ac.cn,文件命名和邮件主题均为:报考专业+姓名):
要求:发送邮件时不允许使用超大附件;发送邮件前请认真检查附件材料的清晰度。
①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表(下载);
②本科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人事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
③反映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
④应届生:学生证(加盖公章页及本人信息页);往届生:毕业证及学位证;
⑤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⑥各类获奖证书;
⑦其他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⑧身份证(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
六、拟录取资格确定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复试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权重的50%,具体公式如下: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2.复试成绩由报告、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知识考查、综合素质考核综合评定,满分100分。复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体检:主要检查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具体安排将于拟录取后另行通知。
七、其他
1.考生应提前准备独立且安静的环境、复试所需要的电脑、视频音频设备、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流畅的网络连接等,复试期间禁止他人进入复试场所。
2.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3.调剂:凡总分及单科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但未达到我所复试基本分数线或未被拟录取的考生,请自行联系调剂接收单位。
联系人:郑丹 联系电话:010-62544602 邮箱:yjsb@iccas.ac.cn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招生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