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优】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所内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录取、在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学生班集体(不包括2022级新生和新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北京市三好学生条件

    1. 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正直诚信;

    2. 学业成绩优秀,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研究生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优先考虑;

    3. 体魄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4. 志趣高尚,积极参加各类文艺活动,丰富文化艺术修养;

    5. 在相关平台进行志愿者注册,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在服务保障重大活动、投身乡村振兴、参与疫情防控和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的优先考虑;

    6. 获得2021-2022年度校级三好学生标兵及以上荣誉的。

 

    (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 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须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 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3. 在相关平台进行志愿者注册,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且在服务保障重大活动、投身乡村振兴、参与疫情防控和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的优先考虑;

    4. 忠恕任事,积极工作、勇于担当作为,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在服务学生学习生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在校学生会工作不少于两年的优先考虑;

    5. 人品服众,作风优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团结同学,正直诚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6. 获得2021-2022年度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及以上荣誉的。

 

     (三)北京市先进班集体条件

    1. 班级全体同学政治坚定,能够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组织集体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持续化开展青年大学习;

    2. 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是非分明、遵纪守法、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集体成员均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 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勤奋创新、互帮互学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良好;

    4. 注重班级文化建设,班级团结协作、凝聚力强,积极开展青年服务国家” “挑战杯” “社区实践等各类班级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

    5. 积极推进班团一体化,班级团支部、班委会建设规范,无非规范团员编号,团员回社区报到工作达标,班干部能够以身作则,紧密联系同学,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6. 在相关平台进行志愿组织注册,且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7. 获得2021-2022年度校级先进班集体或五四红旗团支部及以上荣誉的。

 

    三、申报要求

    1.此次评选的名额由团市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和市学联分配,国科大全校共有名额分别为北京市三好学生”8名,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2名和北京市先进班集体”8名;

    2.个人最多申报1个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已获得过以上荣誉的个人或集体不再参评;

    3.申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分别填写附件1、附件2,申报市级先进班集体的填写附件3,经教育处审核后,报送至校团委;

    4.申报材料于202212912:00前提交至邮箱pengcheng@iccas.ac.cn,邮件名称为姓名+三好/优干/优秀班级集体申报

    5.报送材料包括:(1)登记表(附件123word版);(2)相关佐证材料,一项荣誉(事迹)为一个扫描件,事迹材料要有相关单位盖章,扫描件命名为参与年份+主办单位+奖项

 

    四、有关说明

    1.校团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组织公开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2.参加评优的个人和集体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所学课程考试没有不及格记录;

    3.申报个人和集体应提供相关材料以佐证申报表里所列荣誉(事迹)的真实性,无法或没有及时提供佐证材料则视为该荣誉(事迹)无效;

    4.申报个人和集体在相关平台的志愿者或志愿服务组织注册时间应在20221130日前;

    5.材料中不得有涉密信息。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件1: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

  附件2: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附件3: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教育处

202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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