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化学所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专业课课程学习工作的通知

  按照化学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普博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必须取得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9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5学分,包括:博士学位英语B2学分)、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学术道德与学术写作规范(1学分)。专业学位课不少于2门且不低于4学分。

  为做好化学所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专业课课程学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安排 

  1.《化学理论与计算》(40学时,2学分):第一次课时间为22718:00-21:00,每周一开课共开设14周。 

  2.《材料表征基础》(25学时,1学分):第一次课时间为318:00-11:00,每周三开课共开设9周。 

  3.《核磁共振原理及其应用》(20学时,1学分):第一次课时间为3118:00-21:00,每周三开课共开设8周。 

  具体的课程安排以任课老师第一次授课时要求为准。 

  二、报名人员类型 

  1.2022级普博生; 

  2.集中教学阶段学位课学分未修满的研究生。 

  3.课程对所内全体研究生开放,不在上述选课人员类型中的研究生可根据需求选择旁听。为方便提前安排座位,请旁听研究生点击以下链接报名https://www.wjx.cn/vm/r19VGkE.aspx#系统中选课研究生无需填写)。请报名旁听研究生遵守课堂纪律,严禁旷课、迟到、早退。旁听报名时间与选课时间同步。 

  三、系统选课 

  1.选课路径 

  登录国科大教育业务管理平台(http://sep.ucas.ac.cn/),进入“所级教务”-“选课管理”-“所内选课”进行选课。请务必勾选为“学位课” 

  用户名与密码相关问题可电话咨询教育处张彤老师,电话:010-62544602 

  2.选课时间 

  20232140:00-202322124:00 

  四、开课安排 

  具体开课时间、地点,在选课界面点击相应课程名称可见。请提前查看,以免与公共必修课产生冲突。  

    

  联系人:吕士英 电话:010-62523266 邮箱:lvshiying@iccas.ac.cn 

  

  化学所 教育处 

  202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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