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度所长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要求
1. 化学所所有进入实验室学习阶段的在学研究生(不含化学所在职研究生);
2. 曾获得所长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得再次申报所长奖学金。
二、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所长奖学金评选12人,奖金30000元/人。
三、评选原则
1. 每年度评选一次,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2. 我所研究生从事的科研活动主要可分为“基础科学研究”和“技术科学研究”两大类。
(1)“基础科学研究”方向主要包括基础理论和科学前沿问题研究等,以理论创新、学术论文、学术报告、学术著作等形式呈现,评奖以科研工作及成果的科学价值为主要评选标准,注重评价成果的原始创新性和前沿交叉性。
(2)“技术科学研究”方向主要包括应用基础、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类研究等,以技术原理及论文、解决方案、标准及规范、数据及软件、高质量专利、关键部件及产品、实验装置及系统、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形式呈现,评奖以科研工作及成果的应用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为主要评选标准,注重评价技术突破、成果转化的贡献。
四、评审程序
1. 本人向所在实验室提出申请。研究生自选“基础科学研究”或“技术科学研究”两个方向之一参评,填报《化学所所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和《化学所所长奖学金申请成果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附所相关成果及其原始数据复印件和实验记录复印件,提交到实验室。申请参评的事迹或成果应为自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表格填写要求如下:
(1)《审批表》和《申请成果情况统计表》须为一页,双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内容须填写完整,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2)“申请理由”应重点描述研究内容、开展情况、基础科学研究的创新点或技术科学研究的重大技术突破、综合素质等,限500字。
(3)《申请成果情况统计表》中所列成果,均需整理相对应实验记录复印件和原始数据复印件,提交备查(详见填表说明)。
2.实验室初选工作。实验室初选工作由实验室主任负责组织。所长奖学金按照本实验室在所研究生人数的1.5%推荐候选人参加差额评审。请实验室按照“公正、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研究确定本实验室初选推荐学生名单。请于4月4日17:00前完成本室的所长奖学金初评推荐工作,并提交初选推荐材料。初评材料报送如下:
(1) 通过初选推荐学生的《化学所所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化学所所长奖学金申请成果情况统计表》(附件2)、申报成果(论文、专利等)全文复印件、原始数据复印件和实验记录本复印件(纸质版,双面打印)。
(2)本实验室《化学所所长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经实验室主任签字后提交。
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教育处(5号楼330),电子版材料发送至pengcheng@iccas.ac.cn。
3. 初选推荐学生资格审核。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实验室提交的初选推荐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关注申报成果的实验记录和原始数据,如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取消参评资格。
4. 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候选人自选“基础科学研究”或“技术科学研究”两个方向之一参与答辩,答辩PPT(展示8分钟,提问2分钟)需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及申请参评的事迹或成果(主要阐述创新性和取得的突破性进展),经奖学金评审会议差额评选产生所长奖学金获得者。
联系人:彭澄
联系电话:62613250
E-mail:pengcheng@iccas.ac.cn
附件:
1. 化学所所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 化学所所长奖学金申请成果情况统计表
3. 化学所所长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教育处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