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度化学所各类企业冠名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要求
1. 化学所所有进入实验室学习阶段的在学研究生(不含化学所在职研究生);
2. 同一年度不可同时获评所长奖和冠名奖。
二、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设奖企业:长兴材料、布劳恩、明泉、中科恒泰、中科恒联。
设奖情况如下:
奖项 |
设奖数 |
金额 |
一等奖 |
15 |
15000元 |
二等奖 |
30 |
8000元 |
三等奖 |
57 |
5000元 |
总计 |
102 |
75万元 |
三、评选原则
1. 每年度评选一次,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2. 我所研究生从事的科研活动主要可分为“基础科学研究”和“技术科学研究”两大类。
(1)“基础科学研究”方向主要包括基础理论和科学前沿问题研究等,以理论创新、学术论文、学术报告、学术著作等形式呈现,评奖以科研工作及成果的科学价值为主要评选标准,注重评价成果的原始创新性和前沿交叉性。
(2)“技术科学研究”方向主要包括应用基础、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类研究等,以技术原理及论文、解决方案、标准及规范、数据及软件、高质量专利、关键部件及产品、实验装置及系统、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形式呈现,评奖以科研工作及成果的应用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为主要评选标准,注重评价技术突破、成果转化的贡献。
四、评审程序
1. 本人向所在实验室提出申请。参评研究生应填报《化学所冠名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提交到实验室。申请参评的代表性成果应为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之间取得,曾获冠名奖的研究生再次申报冠名奖时,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申请冠名奖一等奖的研究生,须自选“基础科学研究”或“技术科学研究”两个方向之一参评,并同时填写《化学所冠名奖学金申请成果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附所相关成果及其原始数据复印件和实验记录复印件(具体要求详见填表说明),提交到实验室。
2.实验室初选推荐冠名奖一等奖获选人。实验室初选工作由实验室主任负责组织。冠名奖学金一等奖按照本实验室在所研究生人数的2%推荐候选人参加差额评审。请实验室按照“公正、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研究确定本实验室一等奖候选人推荐名单。请于4月22日前完成本室的初选推荐工作,并提交以下材料:
(1) 通过初选推荐学生的《化学所企业冠名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化学所冠名奖一等奖申请成果情况统计表》(附件2)、申报成果(论文、专利等)全文复印件、原始数据复印件和实验记录本复印件(纸质版,双面打印)。
(2)本实验室《化学所冠名奖学金一等奖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经实验室主任签字后提交。
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教育处(5号楼330),电子版材料发送至pengcheng@iccas.ac.cn。
3. 推荐学生资格审核。由教育处和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实验室提交的推荐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关注申报成果、实验记录和原始数据,如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取消参评资格。
4. 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冠名一等奖候选人自选“基础科学研究”或“技术科学研究”两个方向之一参与答辩,答辩PPT(展示6分钟,提问2分钟)需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及申请参评的事迹或成果(主要阐述创新性和取得的突破性进展),经奖学金评审会议差额评选产生冠名奖一等奖获得者。
5. 冠名奖学金二等奖、三等奖等额推荐。冠名奖学金二等奖、三等奖根据联系企业设奖情况及在所研究生比例分配到各实验室,由实验室室务会按照分配名额组织评选。教育处将于冠名奖一等奖的评选结果确定后,再行通知各实验室将《化学所冠名奖二等奖、三等奖推荐汇总表》(附件4)及学生的《化学所企业冠名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报教育处。
联系人:彭澄
联系电话:62613250
E-mail:pengcheng@iccas.ac.cn
附件:
1. 化学所企业冠名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 化学所冠名奖学金一等奖申请成果情况统计表
3. 化学所冠名奖学金一等奖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4. 化学所冠名奖二等奖、三等奖推荐汇总表
教育处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