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化学所关于2023年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一、考核人员范围

(一)2020级直博生、2020级硕博连读生、2021级普博生、2021级硕士生。

(二)部分国际学生,详情请见:http://www.ic.cas.cn/jyc/is/notice/202310/t20231012_6897461.html

(三)其他需要重新进行中期考核的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

20231012日至20231225

三、考核要求

(一)撰写中期报告

中期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在培养期间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拟解决的途径、下一步工作计划及论文预计完成时间等,同时对实验原始记录的规范性进行检查。研究生需撰写《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导师对中期报告的内容和实验原始记录的规范性进行严格把关,同意后方可组织中期考核。

(二)中期考核程序及要求

1.中期考核须由实验室统一组织,并以考核报告会的形式开展(若参加人数较多可分组进行),需提供实验原始记录备查。

2.中期考核应由包括导师在内不少于3名研究员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在《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登记表》中填写意见及考核结果。对于未通过考核的研究生须在半年内重新考核一次,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过者予以退学处理。

3.中期考核时,考核小组应同时检查实验原始记录,并填写《研究生中期考核实验记录审核情况表》(附件1)。

四、考核具体流程

请仔细阅读附件2,并按要求执行。


联系人:吕士英   联系电话:010-62523266   邮箱:lvshiying@iccas.ac.cn

   

化学所 教育处

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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