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化学所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所级课程课程学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2025学年课程安排
(一)秋季学期
1.“化学实验室准入安全教育”(1学分):2024年全体新入所研究生必修,含2024级普博生、2023级硕士生和直博生,课程安排以实际通知为准;
2.“化学交叉前沿研究进展”(2学分):仅2024级普博生必修,课程以课题组为单位进行。研究生须根据导师指定的研究方向,完成相关前沿研究文献的调研及阅读,总篇数不得少于20篇,在广泛阅读文献的基础上,总结撰写一篇前沿研究进展报告(中英文不限、字数不少于3000字,模板请见附件1),导师审阅合格并打分后于2024年11月25日前提交至教育处(5#325)。
3.“化学理论与计算”(2学分):所级专业课程,本学期第一次课时间为9月10日18:00-21:00,每周二开课,共开设14周;
4.“质谱技术及应用”(1学分):所级专业课程,本学期第一次课时间为9月11日18:00-21:00,每周三开课,共开设7周;
5.“电子显微分析”(1学分):所级专业课程,本学期第一次课时间为9月13日8:30-11:30,每周五开课,共开设7周。
(二)春季学期(详细课程安排将于春季学期开始前通知)
1.“核磁共振原理及其应用”(1学分):所级专业课程;
2.“材料表征基础”(1学分):所级专业课程。
可根据科研需要安排修读相应课程。
注:“积累考试(I)”、“有机化学前沿讲座”为分子识别与功能实验室自设课程。
二、选课要求
(一)“化学实验室准入安全教育”为2024年全体新入所研究生必修课程。
(二)除“化学实验室准入安全教育”、“化学交叉前沿研究进展”课程外,要求普博生毕业前需完成1-2门集中开设专业课,总学分不少于2学分(2024级普博生详细学分要求请参考《研究生必读2024版》及《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三)集中教学阶段学位课学分未修满的研究生也可修读所级课程。
三、系统选课
(一)选课路径
登录国科大教育业务管理平台(http://sep.ucas.ac.cn/),进入“选课系统”-“选修课程”-“所级课程选课”进行选课。本学期开设课程均为学位课,请务必勾选为“学位课”。选课详细操作流程请见附件2。
(二)选课时间
2024年9月2日9:00-2024年9月30日16:00
(选课时间结束,选课系统将由国科大统一关闭,无法增选)。
(三)注意事项
1.研究生须在选课时间内选课并提交选课单,通过各审核环节之后视为有效选课。如未在选课时间内提交或提交后未完成审核,则选课信息无效。(导师审核操作流程请见附件3)
2.选课结束后,研究生如有增、退选课程及调整课程学位课属性需求,须在选课系统提交课程变更申请。增选课程,须在该课程开课两周内办理;退选课程,应在该课程学时完成一半(含一半)前办理;课程学位课属性调整,须在课程考试之前完成办理。
3.研究生如果没有按照规范流程完成选课及选课变更,即使听课也无法登录成绩。放弃修读课程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退课,将按零分记入成绩单。请及时完成选课、增选、课程变更及退课。
选课相关问题:
联系人:吕士英 电话:010-62523266 邮箱:lvshiying@iccas.ac.cn
sep系统账号密码相关问题:
联系人:齐浩颖 电话:010-82615639 邮箱:qihaoying@iccas.ac.cn
教育处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