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国科大《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审工作的通知》,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有所增加,结合化学所实际情况,现开展我所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第二轮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名额分配
(一)资助标准
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万元/生;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生。
(二)设奖及推荐名额
资助追加后,2024年化学所国家奖学金总名额为博士生34人,硕士生15人,第一轮评审已评选出博士生18人,硕士生8人,第二轮评审剩余奖学金名额为博士生16人,硕士生7人。按剩余奖学金名额*150%测算第二轮总推荐候选人名额,按照各实验室全日制在学研究生(中国国籍)的人数比例分配各实验室的推荐候选人名额(测算不足1人的实验室可推荐1人)。
二、评选工作
评选基本条件、评选流程与第一轮评审保持一致,具体内容请见《化学所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s://ic.cas.cn/jyc/zxpy/202409/t20240912_7360514.html)
三、第二轮申报材料报送及要求
请各实验室于11月7日17:30前提交本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第二轮推荐名单(附件3)及其申请材料。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教育处(5号楼330),电子版材料发送至pengcheng@iccas.ac.cn。第一轮评选实验室曾推荐过但未评选上的候选人,如实验室再次推荐且材料无改动,不用重复提交申请材料。
(一)实验室初选推荐学生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成果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纸版须学生本人签字和导师签字。另附国科大优秀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全文复印件、申请专利的首页、其他成果的证明材料、原始数据复印件和实验记录复印件(纸版双面打印)。
具体要求如下:
1. 《审批表》和《申请成果情况统计表》须为一页纸,双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内容须填写完整,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2.申请参评的事迹或成果应为自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曾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参评的成果不可重复使用。《申请成果情况统计表》中所列成果,均需整理成果相对应实验记录复印件和论文的原始数据复印件,提交备查(详见附件2的填表说明)。
3.硕博连读生应根据评奖身份填写学号,参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填写硕士学号,参评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填写博士学号。
(二)本实验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第二轮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须经实验室主任签字。
联系人:彭澄
联系电话:62613250
Email:pengcheng@iccas.ac.cn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成果情况统计表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第二轮推荐汇总表
教育处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