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优】化学所关于开展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初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人才发展的战略方针,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启动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532号)及中国化学会的通知要求,化学所现开展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初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是中国科协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面向广大青年科技人员实施的能力提升项目,旨在帮助入选对象深入体察中国国情、扩大专业视野、了解社会需求。

推荐对象为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并满足如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三)具有中国国籍、年龄不超过30周岁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距离毕业时间在2年以上;

(四)博士与硕士阶段的科研方向具有一定延续性、相关性或学科交叉性,博士所学专业属于理学、工学等学科门类,且有志于长期从事科技工作;

(五)立足国家需求、产业趋势、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领域、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科研攻关;

(六)同等条件下,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或研究生阶段(含硕士、硕博连读、直博、普博)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优先推荐;

(七)同等条件下,曾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排名前三)的优先推荐。

二、推荐渠道及推荐名额

本次推荐工作的推荐渠道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中国化学会理事单位。化学所可推荐1名候选人。

三、推荐程序

(一)学生申请:博士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审核确认,于111317:30前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教育处;

(二)化学所遴选候选人:教育处审核申报材料无误后,报送教学与管理委员会进行评审,初选推荐候选人名单需在单位内部公示3日。

(三)推荐候选人填写材料:推荐候选人访问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服务平台,在线填写并上传有关附件材料,选择“中国化学会”作为推荐渠道及意向托举单位,填写中国化学会推荐码,于1120日前完成提交。

(四)学会评审:中国化学会将组织专家评审,形成推荐名单后报送至中国科协。

四、材料报送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审核确认后,于111317:30向教育处提交《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附件1)和《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申请信息统计表》(附件2),并附科研成果、曾获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具体要求如下:

1. 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word电子版和签字纸质版);

2. 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申请信息统计表(excel电子版和签字纸质版);

表中所列成果、奖励应是自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发表或取得;仅限填写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化学所为第一单位的学术成果,论文如是综述请注明;论文需署名国科大,专利无需署名国科大;其他成果情况一栏填写专利情况和共同一作的成果等。

3. 信息统计表中填写的成果及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发表论文的首页、专利带有作者排序的一页和受理/授权通知书及奖励证书等(合并为1pdf文件);

4. 纸质版材料双面A4打印,本人及导师签字后交至5号楼330,电子版材料发至pengcheng@iccas.ac.cn

联系人:彭澄

联系电话:62613250

      邮箱:pengcheng@iccas.ac.cn

附件1: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

附件2: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申请信息统计表

教育处

20251111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