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优】关于开展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初选推荐工作(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渠道)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人才发展的战略方针,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启动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532号)、北京市科协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的通知(附件1)要求,化学所现开展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初选推荐工作(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渠道),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及遴选条件

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是中国科协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面向广大青年科技人员实施的能力提升项目,旨在帮助入选对象深入体察中国国情、扩大专业视野、了解社会需求。支持对象为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原则上距离毕业时间在2年以上。具体要求详见中国科学院大学通知(附件1)。

二、推荐渠道及推荐名额

国科大按在读博士生数量测算分配名额,化学所可推荐3名候选人。

三、推荐程序及方式

(一)学生申请:博士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审核确认,于111817:30前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教育处;

(二)化学所遴选候选人:教育处审核申报材料无误后,报送教学与管理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初选推荐候选人名单报送国科大。

(三)初选推荐候选人在线填报:候选人访问“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服务平台”(http://kecaihui-tm-zz.cast.org.cn/match-page/qtgc),在推荐渠道类型中选择“基层科协组织推荐”方式,于11221700前在线填写并上传有关附件材料。

(四)北京市科协复审:国科大汇总各培养单位推荐的候选人,确定推荐名单上报北京市科协。北京市科协根据遴选条件进行复审,确定推荐名单上报中国科协。

四、材料报送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审核确认后,于111817:30向教育处提交《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附件2)和《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申请信息统计表》(附件3),并附科研成果、曾获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具体要求如下:

1. 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word电子版和签字纸质版);

2. 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申请信息统计表(excel电子版和签字纸质版);

表中所列成果、奖励应是自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发表或取得;仅限填写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化学所为第一单位的学术成果,论文如是综述请注明;论文需署名国科大,专利无需署名国科大;其他成果情况一栏填写专利情况和共同一作的成果等。

3. 信息统计表中填写的成果及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发表论文的首页、专利带有作者排序的一页和受理/授权通知书及奖励证书等(合并为1pdf文件);

4. 纸质版材料双面A4打印,本人及导师签字后交至5号楼330,电子版材料发至pengcheng@iccas.ac.cn

联系人:彭澄

联系电话:62613250

      邮箱:pengcheng@iccas.ac.cn

附件1: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2: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

附件3: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申请信息统计表

教育处

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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