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人员范围
(一)2023级直博生、2023级硕博连读生、2024级普博生、2024级硕士生(2027年春季不转博)。
(二)部分国际学生。
(三)其他需要中期考核的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
2026年11月4日至2026年12月25日。
三、考核要求
(一)撰写中期报告
中期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在培养期间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拟解决的途径、下一步工作计划及论文预计完成时间等,同时对实验原始记录的规范性进行检查。研究生需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模板请见附件1),填写完成后电子版维护至sep系统【中期考核】,并提交至导师审核。导师对中期报告的内容和实验原始记录的规范性进行严格把关。sep系统【中期考核】由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中期考核报告会(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无需提交纸质版。
(二)中期考核程序及要求
1.中期考核须由实验室统一组织,并以考核报告会的形式开展(若参加人数较多可分组进行)。
2.中期考核小组应由至少3位同行专家组成,博士研究生考核小组成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生导师资格,硕士研究生考核小组成员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生导师资格。考核小组在《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登记表》中填写意见及考核结果。登记表由学生从sep系统中提前导出并自行打印,携带至现场,由考核小组专家现场签字并填写考核意见。流程详见附件2。
3.中期考核第一次未通过者,在半年内可申请第二次中期考核。第二次中期考核仍未通过者,按《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和化学所相关规定予以分流。
(三)实验原始记录审查
中期考核时,每名研究生均需提供实验原始记录备查,考核小组应同时检查实验原始记录,并填写《研究生中期考核实验记录审核情况表》(附件3)。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核具体流程请仔细阅读附件2,并按要求执行。
2.中期考核完成后,研究生需提交纸质版《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登记表》、《研究生中期考核实验记录审核情况表》,并确保sep系统【中期考核】通过导师审核、考核过程维护、培养单位审核,直至状态为“考核通过”。
3.2024级硕士生,如将于2027年春季转博,本次中期考核可不参加;如不转博,请按时完成中期考核,以免影响硕士学位申请。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10-62523266 邮箱:lvshiying@iccas.ac.cn
附件2-中期考核具体流程
附件3-研究生中期考核实验记录审核情况表(模板)
化学所 教育处
2026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