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在学研究生出国(境)备案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在学研究生因出国(境)学术交流或因私短期临时出国(境),须于出国(境)前至少1个月,向教育处提交出国(境)备案表及相关协议书进行审核备案。

    因出国(境)学术交流(包含参会、培训、联合培养和科研实践),研究生需提交《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在学研究生出国(境)学术交流备案表》(附件1)、《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在学研究生出国(境)学术交流协议书》(附件2,一式三份)至教育处进行审核备案,并在回所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在学研究生出国(境)学术交流工作总结》(附件3,一式两份)至教育处。

    因私短期临时出国(境),研究生需提交《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在学研究生因私短期出国(境)备案表》(附件4)、《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在学研究生因私短期出国(境)协议书》(附件5,一式四份)至教育处进行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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