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2025年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为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通知和要求,结合《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指导意见》(校发招字〔2019〕138号),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化学所”)2025年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为核心,扩大导师群体选拔考生的自主权,注重对考生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考核,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选拔有培养潜力的优秀考生攻读博士学位。

(二)完善组织体系和制度建设,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招考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组织体系

由化学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博士研究生招考工作,按实验室或招生专业、专项等组成博士招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博士招考具体考核工作。

工作小组应由至少5名与考生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名。

三、准考资格审核和考核内容

(一)准考资格审核

由教育处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包括对考生的报考条件及考生报名相关数据的一致性、合理性、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筛除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考核内容

1.专业知识笔试

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科目按照化学二级学科组织命题,考生参加一门相关学科的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科目为: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生物化学、量子力学等。

如果有交叉学科考生报考,由招生导师与工作小组协商组织考试科目,报教育处备案并准备考题。

2.英语考核

考核基础英语和专业英语,满分为100分。由工作小组组织进行,考核形式和内容由各工作小组决定,报教育处备案。

3.综合能力考核

以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核,重点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养、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考生须准备PPT报告(时长8分钟),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学习和科研情况、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报考专业前沿研究的理解,以及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专家组提问和答辩时间为30分钟左右,满分为100分。

(1)思想政治素养

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和心理素质。对考生的学习和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精神、人生观和价值观等方面评价。

(2)专业知识考核

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能力、实验技能,以及对本学科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等内容。

(3)综合素质考核

结合考生整场面试表现,重点从条理逻辑、沟通能力、语言表达、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四、成绩及录取

(一)工作小组在考核过程中,应指定专人将每名考生的考核过程详细记录在《博士研究生考核情况表》中,并对每名考生考核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二)工作小组中的每位专家均要对考生考核情况进行打分,分数记录在《博士入学考试打分表》中;专家打分的平均分作为考生该项考核的最终得分,汇总记录在《博士入学考试打分汇总表》中。

(三)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英语成绩*20%+专业能力成绩*50%。满分100分,其中笔试、英语、专业能力任何一项成绩为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结果会在教育处主页公示。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其他事项

(一)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或学习资格。

(二)化学所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本方案的解释权在化学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教育处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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