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所召开科研经费管理沟通会
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以来,中央、中科院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给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带来了新的变化。为了贯彻落实政策要求,更好地服务科研活动,11月30日下午,化学所在5号楼100会议室召开了科研经费管理沟通会。会议由王笃金书记主持,毛兰群副所长、范青华副所长以及各课题组负责科研经费管理具体工作的人员、部分课题组负责人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范青华副所长首先通报了纪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以及近期审计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希望每位职工准确把握十八届六中全会的主要精神,坚守党员的底线,坚守普通公民的底线。结合推进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范青华副所长强调各研究单元要确保科研活动和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纪监审办公室也将通过内部审计等手段揭示潜在风险和管理漏洞,提出审计整改建议,为科技创新保驾护航。
财务资产处罗可处长讲解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的主要内容,并强调在新的形势下,财务资产处将在认真服务科技创新的同时,和科技处一起进一步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科技处何圣贵处长介绍了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等的采购审批流程,强调了分类管理、分级采购的原则,并要求各实验室和课题组对于自行采购的试剂、耗材要加强验收环节的把控,在签订有关合同时,必须明确含量、规格、参数等重要信息,确保采购业务的真实性。另外,他对即将开展的项目申报和成果报送工作进行了布置。
毛兰群副所长结合新的政策形势与参会人员分享了日常科技管理中的感受,强调每一位课题组长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遇到困难、问题及时与职能部门沟通。
最后,王笃金书记进行了总结,他要求化学所的每一位员工自觉用各项规章制度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好科研工作,为研究所创新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王笃金书记主持会议
范青华副所长通报纪监审工作情况
会场
财务资产处
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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