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所科技处部门负责人招聘启事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是以开展基础研究为主,有重点地开展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高技术创新研究的多学科、综合性的科研机构,现因科研管理工作的需要,公开招聘科技处部门负责人1名。
一、招聘原则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国科学院有关中层干部选拔聘用的指导意见和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公布岗位、组织答辩、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二、岗位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研究所的科研管理以及与科研相关的事务,协助所领导制定研究所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制定与贯彻执行科研业务管理规章制度,策划、组织科技项目与计划的申报以及重大科技活动,负责科研业务的日常管理、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以及图书、信息、对外宣传等。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化学专业博士学位和研究员职务,具有3年以上在化学所科研或管理工作经验;
(二)了解研究所科研情况、化学学科发展的国际动态以及社会需求,具备高的学术水平、国际影响、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英文水平;
(三)具有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愿意服务于科研工作,把工作重点放在科研管理上;
(四)身体健康。
四、聘任程序和聘后管理
根据《关于中国科学院研究所中层干部选拔聘用与管理的指导意见》的精神,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征求意见、面试、民主测评、公示、决定聘任的程序进行。
(一)招聘岗位属于事业编制岗位,实行合同管理;
(二)执行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的各项分配制度;
(三)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受聘职务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
五、招聘办法和要求
(一)自招聘启事发布之日起,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以电子邮件或信件方式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11月6日(以收到报名材料为准);
(二)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和《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岗位竞聘申请表》(见附件);
2.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任职证明材料、代表性论文等)。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街2号中科院化学所人事教育处
邮政编码:100190
联系人:衣 冰
电子信箱:bingyi@icca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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