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所职能部门管理岗位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国科学院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科发人字〔2016〕2号)有关规定,化学所职能部门现公开招聘管理岗位人员1名。
一、岗位需求
教育处研究生培养岗位1人。
二、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1.岗位职责:
(1)负责拟订有关研究生培养方面等规章制度,报上级领导审定;
(2)负责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学位课程设置,并组织课程学习;
(3)负责研究生所级教务工作,负责研究生培养环节、培养计划实施情况跟踪管理;
(4)负责研究生国际合作和交流工作,负责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管理工作;
(5)负责国际学生的全程管理工作;
(6)负责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7)负责核发研究生各项津贴、补贴,以及研究生经费的管理工作;
(8)负责研究生在学期间的住宿安排、调整及住宿管理;
(9)协助研究生学位主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1)化学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
(2)具有扎实的公文写作能力,掌握现代化的办公手段;
(3)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人际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为人正直诚实,有责任心和主动服务以及团队合作意识。
三、聘后待遇及管理
所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其人事、工资、保险、福利等参照国家、中国科学院对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以及我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四、应聘要求
1.化学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2.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及本人照片一张;
(2)应聘岗位陈述(简述对岗位的理解、个人应聘优势、工作设想等,800字左右);
(3)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明材料、代表性论文等),建议打包压缩发送。
3.符合上述任职条件的应聘者,请将应聘材料发至rjc@iccas.ac.cn。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例:教育处研究生培养--***。报名时间截至2017年3月13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雅琨
E-mail:rjc@iccas.ac.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街2号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人事处
邮编:10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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