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所职能部门负责人招聘启事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是以开展基础研究为主,有重点地开展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高技术创新研究的多学科、综合性研究机构。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综合处和科技处部门负责人各1名。
一、招聘原则
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所中层领导人员选拔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科发党字〔2017〕25号),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坚持职业化与专业化相结合,实行公开招聘。
二、岗位职责和应聘条件
(一)综合处处长
1. 岗位职责
全面负责综合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研究所所务、安全、宣传、房产、园区建设与管理、中试基地管理、行政后勤和物业管理等工作,负责公文处理和研究所相关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组织制定完善研究所综合管理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组织协调研究所相关重大活动,协助所领导综合协调研究所内外部关系及各职能部门有关工作。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 应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
(4)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5)具有化学、行政管理或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具有3年以上专业技术副高级职务的任职经历和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北京市户口。
(二)科技处处长
1. 岗位职责
全面负责科技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研究所的科研管理以及与科研相关的事务,协助所领导制定研究所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制定与贯彻执行科研业务管理规章制度,组织科技项目与计划的申报以及重大科技活动,负责科研业务的日常管理、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以及科研条件等工作。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 应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
(4)具有化学及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和研究员职称,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英文水平,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北京市户口;
(5)了解国家科技战略需求和国际科技发展动态,熟悉化学所的科研方向。
三、聘任程序和聘后管理
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所中层领导人员选拔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答辩、民主测评和考察、公示、正式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拟聘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实行合同管理,执行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的相关薪酬分配制度;
(二)拟聘岗位为全时专职管理岗位;
(三)拟聘岗位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
四、招聘办法和要求
(一)自招聘启事发布之日起,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13日下班前(以收到报名材料为准)。
(二)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 个人简历和《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职能部门负责人应聘申请表》(见附件);
2. 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任职证明材料、代表性论文等)。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街2号中科院化学所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190
联系人:衣冰 舒春英
电子信箱:bingyi@iccas.ac.cn;shucy@iccas.ac.cn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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