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所职能部门中层管理人员招聘启事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是以基础研究为主,有重点地开展国家急需的、有重大战略目标的高新技术创新研究,并与高新技术应用和转化工作相协调发展的多学科、综合性研究所,是具有重要国际影响、高水平的化学研究机构。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所中层领导人员选拔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科发党字〔2017〕25号)和化学所工作需要,公开招聘职能部门中层管理人员2名。
一、岗位职责和应聘条件
(一)综合处副处长
1.岗位职责
协助处长负责园区建设与管理、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组织化学所各园区的建设和管理规划;负责新建、改建等基本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负责修缮项目、“3H”项目、科研用房装修改造等管理工作;负责中关村园区物业、芬园餐厅招标及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应聘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
(2)工程管理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五年以上工程管理及园区管理工作经验,熟悉国家及中科院基本建设程序、流程,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能独立组织基本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3)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4)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四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二)科技处副处长
1.岗位职责
协助处长完成怀柔平台发展规划与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怀柔平台各类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组织实施,项目全过程管理,运行全过程管理;组织怀柔平台发展相关的研讨和规划;负责与怀柔地方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应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
(2)化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五年以上科研条件管理工作经验,熟悉科研平台运行管理程序,了解化学所的科研状况;
(3)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
(4)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四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二、聘后管理
(一)拟聘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实行合同管理,执行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的相关薪酬分配制度;
(二)拟聘岗位为全时专职管理岗位;
(三)拟聘岗位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
三、招聘办法和要求
(一)自招聘启事发布之日起,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以收到报名材料为准)。
(二)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和《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职能部门中层管理岗位应聘申请表》(word文档和PDF扫描件各1份,表格见附件);
2.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任职证明材料、代表性成果等)。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街2号中科院化学所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190
联系人:顾雅琨、衣冰
电子信箱:rjc@icca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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