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人事教育处部门负责人招聘启事
现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人事教育处部门负责人1名。
一、招聘原则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国科学院有关中层干部选拔聘用的指导意见和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公布岗位、组织答辩、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二、岗位职责
(一)主持人事教育处全面工作;
(二)制定人事教育管理规章制度;
(三)人力资源管理;
(四)研究生管理;
(五)离退休职工管理;
(六)部门内部管理;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服务意识,较强的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及沟通能力;
(二)爱岗敬业,具有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三)中共党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四)具有正处长或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具有3年以上本所科研或管理工作经验;
(五)需全职到岗,不得兼职。
根据《关于中国科学院研究所中层干部选拔聘用与管理的指导意见》的精神,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决定聘任的程序进行。
(一)招聘岗位属于事业编制岗位,实行合同管理;
(二)执行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的各项分配制度;
(三)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受聘职务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
五、招聘办法和要求
(一)自发布招聘启事之日起,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以电子邮件或信件方式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7日(以收到报名表为准);
(二)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岗位竞聘申请表》(见附件);
2、提供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任职证明材料、代表性论文等);
3、对应聘岗位的理解和认识的书面材料;
4、若未通过初审将不通知参加竞聘,材料恕不退回。
(三)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参加岗位竞聘会,竞聘内容、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街2号中科院化学所人事教育处
邮政编码:100190
联 系 人:衣 冰
电 话:62554448
电子信箱:bingyi@icca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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