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所职能部门中层管理人员招聘启事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是以开展基础研究为主,有重点地开展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高技术创新研究的多学科、综合性研究机构。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科技处中层管理人员2名。
一、招聘原则
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所中层领导人员选拔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科发党字〔2017〕25号),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坚持职业化与专业化相结合,实行公开招聘。
二、岗位职责和应聘条件
(一)副处长兼科研成果转化办公室副主任
1. 岗位职责
协助处长负责全所科研成果转化管理工作。负责院地/所地合作项目、重大产业化项目管理;负责横向技术合同管理;负责与院地合作部门的联络。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2. 应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4)化学/材料等相关专业博士学历,具有成果转化的相关工作经验,了解化学所的科研状况;
(5)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二)副处长兼基础研究项目主管
1. 岗位职责
协助处长负责全所基础类科研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基础和前沿交叉项目的筹划、申请、过程、成果管理;协助组织基础研究相关的研讨和规划。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2. 应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
(4)化学专业博士学历,具有项目管理工作经验,了解化学所的科研状况;
(5)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三、聘任程序和聘后管理
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所中层领导人员选拔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答辩、民主测评和考察、公示、正式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拟聘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实行合同管理,执行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的相关薪酬分配制度;
(二)拟聘岗位为全时专职管理岗位;
(三)拟聘岗位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
四、招聘办法和要求
(一)自招聘启事发布之日起,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9日(以收到报名材料为准)。
(二)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 个人简历和《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职能部门中层管理岗位应聘申请表》(见附件);
2. 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任职证明材料、代表性论文等)。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街2号中科院化学所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190
联系人:衣冰、舒春英
电子信箱:bingyi@iccas.ac.cn;shucy@iccas.ac.cn
附件:《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职能部门中层管理岗位应聘申请表》
人事处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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