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培】关于提交合作培养研究生审批表的通知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所与所外单位合作培养研究生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启动化学所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合作培养研究生申请工作。

一、申请条件

课题组拟招收与所外单位合作培养研究生应同时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 合作培养研究生双方导师应有实质性的科研项目合作。要求合作双方应有省部级及以上合作课题,需提供项目组成员名单中含有双方导师姓名的项目计划书等证明材料;

2.课题组承担重要科研任务,具备安全的科研工作空间和良好的科研条件,课题组人员(包括在职职工、博士后和室级项目聘用人员)具有人均不低于50万元的科研经费;

3.以课题组为单元申请招收合作培养研究生,每课题组在读合作培养研究生总数不得超过3人,已达到3人的课题组暂缓招收。

二、申请程序

(一)招收合作培养研究生课题组须填写完成《合作培养研究生审批表》中“面试专家考核结果”以上部分。并请将“审批表”附学生证复印件、成绩单、发表成果、所获奖励等科研水平证明材料及含有项目组人员名单的项目计划书于3月5日前交实验室秘书汇总,实验室秘书汇总后于3月7日前交至教育处5号楼325;

(二)相关部门初审后组织集中面试,面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知识考查及综合素质考核等,通过面试专家及相关部门审批确认是否同意招收;

(三)各课题组在教育处反馈结果后,办理已审核通过合作培养研究生入所手续。


联系人:刘秀良   电话:010-82615639   邮箱:liuxiuliang@iccas.ac.cn


教育处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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