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交流】化学所关于申报2026年“研究生学术交流专题项目”的通知

为进一步拓宽研究生学术视野,促进不同研究方向交流学习,提高研究生学术素养,现启动化学所2026年“研究生学术交流专题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申报对象

1.“研究生学术交流专题项目”原则上应坚持以研究生为主体来举办,包含且不限于以下类型:研究生学术沙龙、交叉学科学术交流报告/论坛、专家与研究生对话交流等。

2.研究生以实验室、班级、党团支部、研究生会、课题组等为单元申报项目资助,组织学术交流。

二、资助经费额度

教育处将组织教学与管理委员会评审,根据项目规模、项目内容、经费预算、申报资助金额等因素,确定入选项目和资助额度。每项目资助额度0.5-2万元,经费不足部分由申报单元自行筹措。经费可支出费用类型及额度详见《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费用报销说明》https://ic.cas.cn/jyc/gzzd/gzzd/202308/t20230815_6859323.html

请特别注意以下最新要求:无所外人员参会的内部会议原则上不应报销餐费。如符合会议相关规定,且确需用餐,须采用盒饭、简餐等形式,严禁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

三、申报及实施要求

1.每个单元原则上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1个。

2.申报单元填报《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2026年“研究生学术交流专题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报送教育处(5号楼32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lvshiying@iccas.ac.cn,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单元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要求要素齐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规范。表内各项不能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附件。

4.教育处组织教学与管理委员会评审,确定是否立项及资助额度。项目完成后由教育处统一办理报销,超出资助额度的费用由申报单元自行承担。

5.所有项目原则上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成,并按要求上报总结材料。项目实际组织形式应与申报书中的项目实施方案保持一致,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

联系人:吕士英

电  话:010-62523266

邮  箱:lvshiying@iccas.ac.cn

教育处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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