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职能部门负责人招聘启事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成立于1956年,是以基础研究为主,有重点地开展国家急需的、有重大战略目标的高新技术创新研究,并与高新技术应用和转化工作相协调发展的多学科、综合性研究所,是具有重要国际影响、高水平的化学研究机构。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重大任务处部门负责人1名。
一、招聘原则
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所中层领导人员选拔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科发党字〔2017〕25号),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坚持职业化与专业化相结合,实行公开招聘。
二、岗位职责和应聘条件
1. 岗位职责
全面负责重大任务处各项工作。围绕研究所使命定位,协助主管所领导制定研究所重大任务规划,负责组织重大任务的选题、申报和实施管理;协助主管所领导制定研究所所地合作与成果转化规划,负责所地合作与成果转化管理;负责全处的日常建设和管理;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 应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
(4)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5)具有化学、行政管理或相关专业博士学历,中共党员,具有3年以上专业技术副高级职务的任职经历和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北京市户口。
三、聘任程序和聘后管理
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所中层领导人员选拔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答辩、民主测评和考察、公示、正式聘用的程序进行。
1. 拟聘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实行合同管理,执行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的相关薪酬分配制度;
2. 拟聘岗位为全时专职管理岗位;
3. 拟聘岗位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
四、招聘办法和要求
1. 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和附件《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职能部门负责人应聘申请表》(word版+本人签字扫描件);
(2)身份证扫描件及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任职证明材料、代表性论文等)。
2. 自招聘启事发布之日起,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需将应聘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21日下班前(以收到报名材料为准)。
3. 化学所根据工作职责和任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初步审查,通过者另行通知面试工作安排。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街2号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190
联系人:顾雅琨 安贵民
电子信箱:guyakun@iccas.ac.cn;angm@icca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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