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所顺利通过院公共事务管理标准一级考评
中科院办公厅文书处田思维处长主持首次会议并介绍考评组成员。
刘鸣华副所长代表化学所欢迎各位领导和专家莅临指导。
杨淑霞书记向考评组介绍了化学所贯彻实施中科院公共事务管理标准的总体情况。她说:从2006年2月中科院贯标工作动员大会召开之后,化学所按照院的要求全面启动贯标工作,成立了“贯标”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了详细工作方案,并将“贯标”工作作为化学所以及各职能部门2007年重要工作。公文、档案、安全保卫、信息宣传分别组成工作小组,在认真学习和研讨标准的基础上,对照标准严格自查,制定整改方案,逐条落实。“贯标”过程,推进了化学所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杨书记最后说,贯彻实施院公共事务标准的过程,就是不断促进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过程,是不断提升管理水平的过程,也是提高管理人员能力的过程。通过贯彻实施院公共事务管理标准,深化了管理人员对管理工作内在规律的识和理解,对建设“一流的管理”的研究所的内涵有了更深认识;通过贯彻实施院公共事务管理标准,化学所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职责更加分明,工作程序更加明确,进一步提高了化学所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考评专家分成四个组对化学所公文、档案、安全和信息宣传等方面贯彻实施院公共事务标准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地考评。
下午的末次会议上,四个组的组长向化学所反馈了评定意见。办公厅主任助理、考评组组长宋小年代表考评组通报了考评意见:经过专家组的考评,化学所公文处理得分97.5分,档案工作得分为93.6分,安全工作得分100.5分(考评得分98.5分,获“北京市消防安全先进单位”奖励2分),信息宣传工作得分为95.5分。考评组认为,化学所公文、档案、安全、信息宣传工作符合《中国科学院公文处理标准》、《中国科学院档案管理工作标准》、《中国科学院安全管理工作标准》、《中国科学院信息宣传工作标准》的一级标准,建议化学所为院公文、档案、安全、信息宣传等四个公共事务管理标准一级达标单位。
杨淑霞书记代表化学所感谢考评组领导和专家的指导和考评。她说,化学所将召开总结会,针对考评组提出的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时整改。考评工作虽然告一段落,但“贯标”工作没有结束,要真正把贯彻实施院公共事务标准变成管理人员的自觉行为,不断提高化学所管理工作的水平。
会场
院办公厅主任助理宋小年讲话
院办公厅文书处田思维处长讲话
杨淑霞书记讲话
刘鸣华副所长讲话
公文处理标准考评组现场
档案管理工作标准考评组现场
安全管理工作标准考评组现场
信息宣传工作标准考评组现场
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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