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所人员化学所电子邮箱的管理规定
目前化学所邮箱使用中科院邮件系统,该系统对邮箱帐号的使用范围和总量有明确要求和限制。我所为加强与离所人员的联系,经与院网络中心协商,现确定职工离所、学生毕业后其邮箱账号仍予以保留。但鉴于邮箱帐号有总量控制,为提高邮箱帐号资源使用效率,如果离所人员连续3个月未登录邮件系统,将自动转入锁定状态,此时登录邮箱就会收到邮箱已锁定的提示,用户可联系化学所网络中心解锁邮箱账号;如果离所人员连续6个月未登陆邮件系统,即认定已不再使用所属帐号邮箱,化学所可以不经书面或口头告知删除该邮箱账号,该帐号内的原有邮件信息也将删除并不可恢复。
特此通知。
化学所网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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