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所 “贯标”工作获院表彰
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表彰贯彻中国科学院公共事务管理标准优秀单位等的决定》(科办〔2007〕61号),化学所被评为“贯彻中国科学院公共事务管理标准优秀单位”,在
中国科学院2005年12月发布《中国科学院公共事务管理标准》,从2007年4月起,在全院组织了贯标考评验收工作。
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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