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所科技处部门负责人招聘启事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是以开展基础研究为主,有重点地开展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高技术创新研究的多学科、综合性的科研机构。现因科研管理工作的需要,公开招聘科技处部门负责人1名。
一、招聘原则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国科学院有关中层干部选拔聘用的指导意见和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公布岗位、组织答辩、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二、岗位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研究所的科研管理以及与科研相关的事务,协助所领导制定研究所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制定与贯彻执行科研业务管理规章制度,组织科技项目与计划的申报以及重大科技活动,负责科研业务的日常管理,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以及图书、信息、对外宣传等。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化学专业博士学位和研究员职务,具有3年以上本所科研或管理工作经验;
(二)了解研究所科研情况、国家科技力量、国际科技动态以及社会需求,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政策水平和英文水平;
(三)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公关能力、写作能力、计划能力,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强。
四、聘后管理
根据《关于中国科学院研究所中层干部选拔聘用与管理的指导意见》的精神,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决定聘任的程序进行。
(一)招聘岗位属于事业编制岗位,实行合同管理;
(二)执行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的各项分配制度;
(三)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受聘职务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
五、招聘办法和要求
(一)自发布招聘启事之日起,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以电子邮件或信件方式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15日(以收到报名材料为准);
(二)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岗位竞聘申请表》(见附件);
2、提供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任职证明材料、代表性论文等);
3、对应聘岗位的理解和认识的书面材料;
4、若未通过初审将不通知参加竞聘,材料恕不退回。
(三)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参加将岗位竞聘评审会,竞聘内容、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街2号中科院化学所人事教育处
邮政编码:100190
联系人:衣 冰
电 话:62554448
电子信箱:bingyi@iccas.ac.cn
人事教育处
2013年3月4日附件下载: